跳至主要內容
1688 Sourcing Agent

為指定行動電源產品索取範圍明確的替代方案

索取行動電源替代方案時,先建立清楚基準、揭露變更、對應佐證及具名核准責任,再進行任何替換。

小巧炭灰色與較高砂色行動電源,連接埠均有蓋,置於陽光照射的木桌上。
基準電源產品與建議替代品的概念示意;不確立功能等效性。 AI 生成文章示意圖;產品與流程僅供示意。

要求較低成本的行動電源替代方案時,應允許供應商提出變更,同時明確界定可變更範圍。具名買方核准身分完整的替代品之前,指定產品仍是基準。賣方只說「等效」,重要決定仍未完成。

此方法適用於已有要求及負責技術審閱者的封閉式成品,不是協助不具資格買方重新設計電源系統。交付物是說明提案並記錄誰能接受的變更登記表,不是外觀相似產品排行榜。

索取替代方案前先設定界線

識別基準製造商、確切型號、地區版本,以及會影響要求的相關硬體或韌體修訂版。附上已授權規格與製造商文件,註明檔名、日期及修訂版。說明基準本身已核准,還是僅為參考候選品。未核准參考品不應只因被拿來比較,就取得核准。

將要求分為三組:

  • 固定:供應商須保留的屬性,才仍屬本次詢價範圍
  • 可提案:供應商記錄變更後,可有所不同的屬性
  • 未決:買方合資格審閱者仍需定義的要求

例如,買方可能允許不同外殼顏色,同時要求以文件證明符合已核准介面。這項許可只適用該需求,不授權變更其他功能、配件或運作條件。固定要求若無法滿足,應要求另提範圍外方案,而非默默修改基準報價。

說明考慮替代方案的商業理由,例如取得另一份有文件支持的報價。不要承諾不同型號一定省錢。節省需要實際且可比報價,並計入審查變更產品所需工作。

讓每個建議變更可追溯

為替代方案建立自己的參照,例如 ALT-01,並連到基準項目。要求供應商先識別製造商及型號,再提供價格。商品標題、外殼照片或容量宣傳數字,不足以識別建議配置。

使用以下買方變更登記表。表內描述的是待填欄位,不是對特定產品已驗證的要求。

欄位基準記錄替代方案回覆決定負責人
產品身分製造商、型號、變體及修訂版確切建議識別碼;標出未解釋別名買方及文件審閱者
所需功能已核准運作要求及來源每項功能相符、不同或缺佐證合資格技術審閱者
介面已核准介面參照及條件變更介面、支援組合及來源頁碼負責整合者或技術審閱者
內含項目逐項配件與文件清單每項已供應、選配或排除買方;必要時技術審查
佐證必要文件及配置涵蓋範圍對應來源、參照、修訂版與剩餘缺口指派的佐證審閱者
商業影響基準報價範圍與有效條件分列變更費用、排除與有效條件採購負責人
處置決定目前核准狀態已提案、暫緩、拒絕或有限核准具名授權核准者

每個變更列都要求相關頁碼或章節,不要再給通用型錄。供應商可以填「佐證待提供」,但未回答要求時不應填「相同」。長篇說明附在該列後,讓主表仍易讀。

功能名稱須與限制一併閱讀

功能名稱需要其文件所載運作限制。一個範圍有限的公開文件範例說明原因:EcoFlow DELTA 2 英文使用手冊 V1.0 的 EPS 章節,印刷頁碼 11,描述在 30 毫秒內切換,並明確排除零毫秒切換。此觀察只涉及該手冊及其記錄版本,既不是性能測試,也不是其他行動電源產品的佐證。EcoFlow DELTA 2 手冊 V1.0

對採購而言,重點是詢問建議功能在所述條件下是否符合已核准要求。不要讓供應商用廣泛功能標籤取代具體要求。若以不同運作模式滿足要求,記為變更交負責審閱者。不要透過拆開產品、修改配線或臨時通電測試來解決缺口。

同樣地,應索取完整建議組合的介面支援文件。採購團隊可收集料號參照與製造商聲明;安全關鍵相容性的接受,屬於具資格且獲授權作此決定的人。

處理範圍明確的假設提案

假設虛構買方已核准需求要求成品裝置 A、有文件支持的介面 I-1,以及配件 C-1。供應商把虛構裝置 B 作為 ALT-01 提案。提交文件描述介面 I-2,報價排除 C-1。這些名稱是虛構代稱,不代表任何真實產品、連接器、價格或相容性結果。

買方記錄兩項差異:介面變更、必要配件排除。ALT-01 維持暫緩。請供應商提供預定組合的製造商佐證及明確配件方案。技術審閱者必須決定變更介面可否接受,採購則須確立完整替代方案實際包含什麼。

若審閱者拒絕 I-2,即使供應商打折,方案仍不適合此需求。若修訂方案可接受,保留原記錄,並發行 ALT-01 修訂 B,附已核准條件。不要覆寫基準項目而丟失曾有替換的事實。

區分審查許可與訂單放行

使用簡短核准順序:允許提案、審查佐證、核准或拒絕所識別變更,最後授權據此形成的採購範圍。索取文件或樣品屬審查階段,不應解讀為允許量產供應替代品。

記錄核准者姓名、角色、決定日期、提案修訂版與限制。核准可能只涵蓋某個數量或用途,應說明界線。日後對已接受型號、修訂版、配件組合或相關條件的變更,都需另作決定記錄。只有商業核准,不應結束未決技術列。

若實際製造商未知、來源文件衝突、必要限制缺失,或沒有合資格人員負責相容性審查,應暫緩決定。賣方不願區分替代方案與原報價時也應暫緩。這些是未解決採購條件,不代表所有候選品都有缺陷。

將基準資料包、允許變更清單及登記表一起交給供應商,要求提出能依這些記錄評估的替代方案。有用的結果,是針對某個具體變更產品的書面決定,且每個必要條件都帶入報價。

常見問題

要求替代方案就授權供應商替換嗎?

應明確說明不是。每份提案建立獨立參照,訂單放行前要求明確核准其確切型號、配置及變更。

功率或能量數值相同可以確立互換性嗎?

這只回答那些已述明的額定值問題。負責審閱者仍需有文件支持的功能、條件、介面及完整供應範圍。

供應商可以自行核准其相容性聲明嗎?

供應商應提供佐證並解釋主張。買方須指定合資格且有權限的審閱者負責接受,不應讓銷售說法直接結案。

基準產品尚未核准時怎麼辦?

標為參考候選品。依專案要求審查基準及替代品;比較本身不能為任一產品創造核准。

資料來源

洽詢與本文相關的採購需求;服務頁目前提供英文。為指定行動電源產品索取範圍明確的替代方案

返回文章列表